小时候,当我将米饭混杂着菜蔬一碗一碗地往肚子里倒的时候,母亲实在忍不住了,便会告诫我:“饭撑死呆坨,酒醉英雄汉。”母亲说得多了,激起我对“英雄汉”的向往,让我对酒有了一种神圣的情感。
后来,我上学了,经常看到邻居范满爹农闲时到学校隔壁的大队代销店里喝酒,他喝酒的样子,着实让我眼馋。他眯着眼睛,浅喝一口,并不急着把酒咽下去,而是含在嘴里,久久咂摸着,脸上浮现出满足的笑容。他每喝完一口酒,就吐出一口气来,那惬意劲,好像那酒分子已经渗透到他的骨子里去了,使得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彻底地放松,让他被一种幸福感环绕。那韵味,那气势,不知让我流了多少口水。范满爹每次喝酒,只喝一两杯,醉酒,离他还远着呢。因此,直到我考上大学离开老家,我终都没能见到一个“英雄汉”。
那年夏天,我走上了工作岗位,第一次领到工资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我该亲身体验一下酒的滋味了!
那天,我买了两支高梁酒、几包花生,叫上同事小章,像模像样的五魁首起来。我先给自己斟了一杯,品尝了一小口,感觉这酒味不怎么对劲,完全没有想象的那么爽口顺溜,还有点辣,让我对“英雄汉”的冲动一下子凉了半截。我给小章也倒上一杯,只见小章头一仰,咕噜,对我亮亮杯底,脸不改色,真伟大啊!佩服!
于是,我们的酒便在你一杯,我一杯,你敬我,我回你,在无拘的吆喝声中喝将起来。斟满又清空,清空又斟满。可喝上几杯后,我感觉这酒的辣,还真有一种让我说不出来的快感,我突然领悟到了李太白“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的诗意。于是,我便以为自己就是李太白,十杯八碗不在话下,因此,不一会功夫,一瓶酒就下到我俩的肚子里去了,小章说:“能喝多少喝多少,不要藏着,还开吗?”我意犹未尽地放下酒杯,嘣出一声:“开!”
随着酒喝得越来越多,话也说得越来越多。从鸦片战争到外星人,从假药假酒假到石油涨价美元贬值,从歌厅小姐的性感超短裙到街上讨饭讨钱者的无知无耻和无畏……激动处,手舞足蹈,表演表演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潇洒,且哭得伤心动情,笑得憨态可爱,皆一览无余,全无夸张做作之嫌。当然,我的手也没闲着,左瓶右杯,举起放下,放下又举起,一来二往,不变的是酒的高度,变的是喝完酒后的感受。
喝得有点醉意的我,突然想起范满爹喝酒的神态,觉得此时的我,也许有了范满爹喝酒时的那股“神气功”,应该成了母亲所说的“英雄汉”了吧?此刻,我才真正领悟到:饮酒之趣其实并不在饮酒本身,而在于那种难以形容的味觉刺激和心理感受。
这次喝酒,打开了我的潘多拉盒子,我的“酒”便一发不可收拾,一泻千里,开启了我的喝酒生涯。后来,在我们那个圈子里,我获得了“酒王”的美誉,也树立了自己在酒坛上的霸主地位!
那年十月,司机阿标的儿子满月,全公司的人都去他家喝喜酒。酒桌上,刚开始时大家还文质彬彬,推杯换盅谦谦君子。七杯八盅过后,温度就起来了,你争我夺豪气冲天,你的脸红我的心跳。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井下石,频频举杯,你呼我叫。最有意思的莫过于劝酒词了,诸如“酒是粮食精,麻雀喝了敢斗鹰”,同时用“感情深一口扪,感情浅舔一舔”之类的俗语为突破口,加上微醉后没完没了的校友酒、老乡酒,只要餐桌上的人能找出彼此间的共同点,便成了非喝不可的理由,每一次使用,总能让那些想逃避的人无法拒绝而把酒喝下。
如此一来,能使大杯的决不用小盅,能喝半斤的决不喝四两,一杯接一杯,一盅换一盅,喝得大家豪言壮语气吞山河,渐入“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了。有人借酒互诉衷肠,把喜悦和痛苦浸泡在酒里;有人在酒精的“刺激”下,在恍恍惚惚的半醉半醒之间话多了。
于是,酒桌上摩拳擦掌,各显神通。酒盅太小气,一律换上大茶杯。划拳是必不可少的。嗓门扯开,声震屋舍,满桌子的人怒目圆睁,全盯着划拳的两只手。那手指头的变化极快,又利落,花样层出不穷,看得人眼花缭乱。终于一个被对方猜着,“喝!喝……”俨然是一百单八里数得着的人物。赢者眉开眼笑,一脸的洋洋自得;输者一声不吭,端起碗杯一饮而尽。“痛快!”立刻便有人再把酒斟满……彼此没了平日里的矜持严肃,有的只是称兄道弟、搂肩搭臂、无话不谈的亲密,气氛融合了,心情舒畅了。也让一个又一个的“英雄汉”轰然倒下,奏响起一曲又一曲的英雄壮歌。
我参加工作三十多年了,也喝了三十多年的酒,我把人世之酸甜苦辣混和着那入口即化的烈酒,一口口生生吞下,于是,酒便和着我身上的血液一起流淌。与此同时,我的生活和工作也在一次次的迷恋、沉醉,一次次的清醒,一次次的东倒西歪中前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