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是很好,但也还算好,天气微凉的时节,我回到了老家,听着细雨传来凉意。此刻我正在桌前写东西,我想要迫不及待地告知别人,我发现了一个宝藏——张爱玲。
朋友说张的文字太过灰暗,他相较于张来说,更喜欢林徽因,说她的文字灵动,我和他争辩起来,同等条件下,张爱玲未必比她差,她的文字不是灰暗的,灰暗的是那个世界,她出生的家庭,放在今天都能随便养出个罪犯,然而她没有,她是个天才,可是天才真的是天才吗,几岁就能投稿赚钱的女孩,也是被生活逼迫得别无办法。想要漂亮的裙子,想要看小说,那得有千呢。而且她家里有人吸大烟,还不算完,父母离婚,就那种境遇,父亲还要娶个小妈回家。
她的文字是极美的,我曾讨厌她的文字,尤其是那个某龙的女主人那篇,那样的旖旎下流,可是自从我瞧见一个博主介绍她关于性这个话题的一篇文章,我对她又喜欢起来。
这篇文章用一个讲悄悄话的场景,以及后来的情景反射,讲述一个小姑娘以为结婚就是亲亲嘴,然后和丈夫结婚以后发生成年男女该发生的事,跑到众人面前,说丈夫虐待她,因着身上裸露处有痕迹,众人都相信她的话。她丈夫是一个大学教授,极其爱面子,去上班时众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他受不了,提出辞职,校长挽回说辞职了不好找工作,而且在租界英国人很注重品行的。后来他听说另一个人没有找到工作自杀了,然后回去就开煤气自杀了。故事就结束了,从头至尾,通过爱情故事来教育人,人们的嘴是多么毒,以及认知不同,同一件事造成的代价是多么惨痛。
也就是她写得出来,书中大段大段的伏笔和描写,真的很绝。她在《流言》里面也谈到,她不喜欢教育别人,她总觉得爱情这东西囊括万物,万物都可用她说理,所以她写爱情故事。
不了解她的人,可能以为她写的是情情爱爱,其实不然,每篇故事都振奋人心,尤其是谋篇,那个女人的描写,曹某的那篇,耳朵上带着耳环,身着鲜丽的衣服,好像钉在门框上的精美标本。大概是这样。配上嫁给残疾少爷的背景,可以预示她的凄惨。我喜欢她,喜欢到无法自拔。
朋友说,她这人三观不行,因为她爱汉奸胡兰成,可是她首先是一个人,活生生的人,她可以爱任何人,只要她的行为没有对国家造成伤害;其次,哪怕真的造成了伤害,就像日本,美国对我们造成了伤害,难道人家优秀的地方,我们就要拒之门外吗?不,我们要学习,然后超越。
我喜欢的人多了去了,但都不是那些大家说的爱具体的人,我爱的很模糊,比如孙颖莎的大将风范,戴建业的发妻情深,抛弃文人风骨,周总理敬业的执拗,脚肿胀了还硬塞进皮鞋,血将皮鞋打湿的为国为民,爱毛爷爷的足智多谋,指点江山的英气。都不是具体的人,而是他们身上的某一部分。
我吸收得太多了,以至于后来发生一件极具讽刺的事情。在职场,我的同事,我是新来的,需要去查价,新人方便,他为了把事情丢给我,出事了还不想负责,连责任一同甩给我,在众人面前夸我,还承诺教我查价,私底下呢也夸我,但活儿甩给我干。完了之后在众人面前说下次请我吃饭,请不请不知道,但是责任我来担任,他在间接告知众人,我占这件工作的大头,值得他亲自请我吃。
实际上,我见惯了太多夸奖,对这点儿夸奖一眼就可看出。另外也和小时候的经历有关,不爱同人说话,不善交际,最爱看电视剧,爱看小说,有时间就窝在家里。我堂姐找了个男朋友,来我家玩,四人凑一桌麻将,我不会,我母亲叫我去陪她们,我不去,她说我不待见人家,棍棒都差点儿拿出来,那时候我十一岁还是十五岁来着,忘了,怕在众人还是外人在场的情况下挨打,我乖乖坐在凳子上等她们打完回家,都快睡着了。
我不会打麻将,因为这件事我恨上了我堂姐,也恨上了交际,我不恨我母亲,大概就是我随口说出的东西,我自己都忘记了,第二天这东西出现在桌子上,我半夜睡,早上十一二点起床,我家在农村,到镇上有15公里,我母亲去给我买来的。我想我喜欢张爱玲,大概和她有许多相似之处,都一样被打,也一样被爱,只是这爱呢,有时候是破碎的,非得扒开找,才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