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所在的村庄很不起眼,一直以来都窝在藕池河的东岸。我对老家的情感非常复杂,我深爱着它,但在我眼里,它和父亲一样,老态、僵化,充满教条,年复一年地在这里流转,它从祖祖辈辈手里一路传来,从来不曾改变过。我很无奈出生在这里,而且小时候的我,固执地以为自己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在这里。
那时候,乡亲们的日子过得很苦,却从来没有人想过要改变什么,他们似乎习惯了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每天天还没亮就起身,匍匐在田间地头,全身晒得黑不溜秋,天黑透了才会回家。夏季的阳光十分毒烈,父辈们俯身水田里,用长着水泡的手,一兜兜地收割早稻,又一兜兜地把晚稻插下去。我看到他们额头上的汗水反射出太阳的光芒,我看到他们湿透的衣裤上,成片成片的汗碱霜花般结晶成盐。猪和牛在河滩上散漫,驱赶它们的老人或小孩一步一趔趄。
有时候,我也不得不俯下身体,站在水田里,双脚深陷在黑臭的淤泥之中,用镰刀、锹和锄头,一下一下,干着父辈们日日重复的枯燥的农活。农历七月天,在地里除甘蔗草。甘蔗叶像一把把锋锐的利剑,人在甘蔗林间穿行,要穿长裤长衣,天上的毒日曝晒下来,一身的汗把衣裤都浸湿透了。“双抢”时节,我抓住秧苗的根部,食指掐进泥里,一捞,一抖,秧苗完好无损地起身。秧苗的根部,稻种尖锐的壳将我的右食指刺出无数细密的黑洞。污泥沾满我的指缝,田水泡皱泡白我手脚的肌肤。我的右手掌磨起无数水泡,透亮,似玉米珠子。我曾在酷暑的田间饿得前胸贴后背还得挑回一百多斤为牛准备的粮草,我曾在酷热的中午顶着似火骄阳割完最后一兜水稻,我曾在蚊虫乱舞的夜晚弯腰弓背非要插完那丘水田。
劳累不说,饭还吃不饱。每次吃饭,母亲总是默默地先尽我们享用,剩下的她随便吃一点。青黄不接时,晚餐就是喝点粥,不够分配,母亲自己就是喝点锅巴糊。我常听母亲说:“要是天天有饭吃,就是没有菜,我也能吃两碗。”父亲更是习惯性地把我们撒落在桌上的饭粒放进嘴里,一粒,两粒……那一瞬间,我目瞪口呆!望着父亲贪婪的吃相,我的泪水潸然而下。
我不知道这种貌似安宁祥和的状况何时可以改变,可是,我受不了这种成年累月的省吃俭用,受不了这种成年累月超负荷的劳作,我更受不了这种“年年盼着富,年年穿着烂衣裤”的穷日子。对此,我无法按教科书上描述的那样,对乡村生活说出“芳草萋萋”“炊烟袅袅”或“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等等冠冕堂皇的词汇。在我的眼里,乡村的一切都充满了烦恼和焦虑,因此,逃离的想法一天比一天高涨,我不止一次地思考过,我也不止一次地发誓过:必须离开这个地方,一定要换一种活法!
自从国家恢复高考制度那天起,我就发奋努力地读书,希望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那年七月,我如愿地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当汽车终于启动缓缓前进时,坐在车里的我毫不掩饰地长长松了一口气,嘴角还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得意,仿佛这块土地对我多年的束缚,很快就会松开或者断裂。心中充满喜悦,俨然成功实现了人生的提档升级,义无反顾地离开了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走进了只长楼房不长庄稼的城市,吃上了“国家粮”,成了城市的新移民。
因为小时候所遭受的种种屈辱,我对故乡没有切肤之爱。但是,当我远走他乡、独自闯荡时,我才在内心深处感到故乡在我的生命里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我在他乡的天空飞累了,飞倦了,我都可以飞回来靠一靠、歇一歇,故乡总是以最浓烈的情怀欢迎我、接纳我。当我在故乡的土地上汲取了足够的营养和力气时,我又可以像候鸟一样飞走。
前段时间,我又回了趟老家,情不自禁地到村子里走走。
一个妇人在沟边锄草,身子都快躬到地上去了,她头上黑头巾的一角被风撩起,露出里面灰白的发来。记忆中,她扎一条乌黑的辫子,健壮结实,挑着担子也能健步如飞。然而,乡村生活的艰辛,肩上的重担,硬是把她笔挺健硕的腰杆压成一把弯弓,甚至把她那张笑脸都给无情的没收了。
放眼四周,满目野草丛生,有些地方的田埂因鲜有人走,就连埂都消失了。在这寒冷的季节,满世界与我的这身打扮惊奇的一致,灰色的石头,灰色的台阶,灰色的天,甚至整个村庄都是灰色的基调。只有炊烟依旧潇洒在丛林旷野上空,抒写着乡村特有的田园诗意。
我不知道在我的生命过程中,还能再回来几次,但我知道我的灵魂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村庄。对于村庄,每一次的走与回,回了又走,停留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每次都让我备受煎熬,在不舍中渗透着断然决裂。故土是落后的,也是偏僻的,这种落后和偏僻让我常常无端的心生悲凉,但我知道,在我的潜在意识里还是眷念的多一些,那种源于内心深处的乡情永远挥之不去。